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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議 記 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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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時間:10/28上午九點 |
地點:商學院一樓咖啡屋前 |
紀錄:林彥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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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林彥良、沈芳伃、傅彥溶、黃雍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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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1.黃雍涵:星期六宵裡溪工作隊討論之內容請詳見10/24工作日誌 2.傅彥溶:討論部落格內容 A目的:以教導大眾為目的 B方法:以淺顯易懂的方式教導大眾,宵裡溪事件的法律關係 3.決定工作日誌內容 4.討論如何分類參考資料 5.訴狀撰寫 法律部份—行政法:彥良 民法:芳伃 刑事:雍涵 事實—永慶 6.星期天8點懷恩前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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