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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裁決書
中華民國八五年八月八日
85環署裁字第四○四四四號
申請人:
本人:林朝致 李清萬 陳金鑑 林水杉 李雄雄 黃邱玉美等三十八人。(如附表)
本人兼代理人:
黃正忠
李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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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85環署裁字第六七七九一號
相
對
申華民國八四年十一月一日
84環署裁字第五五九O七號
申請人:邱文添
住址:
申諸人:邱黃秀菊
共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