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組10/24工作日誌
一、時間:2009/10/24(六)1:30~4:30(3)
二、地點:實習法庭
三、訪談人物:霄裡溪青年工作隊(周江杰先生、李翰林先生、張傳佳小姐)
四、參與組員:黃雍涵 林彥良 沈芳妤 張永慶 傅彥溶
五、記錄人員:黃雍涵
六、問與答
1.環保署對霄裡溪事件的反應?
霄裡溪事件爆發後,經環保署水質檢測,認為水質合乎標準即安全,當地民眾飲用汙水長達三年,但事後環保署又呼籲當地民眾不要飲用溪水,而提供配水服務 理由為現代社會人民應飲用自來水,不應生飲溪水,並直接說明溪水裡本有重金屬,向主管機關提出請求的方法只有尋求法律途徑。
2.對此事件的最終訴求為何?
(1)訴訟手段運用
由於環保署的疏失,讓霄裡溪由甲級河川變為丙級河川,霄裡溪工作團隊希望藉由訴訟手段的運用迫使行政機關注重此事件。包括在刑事部分提起公共危險罪、對環保署的瀆職罪等,但由於舉證能力的不足加上企業營業祕密,在此只要求至少經由檢察官的起訴而達到目的效果。在行政訴訟部分則要求環保署須對此重大失職負行政責任。
(2)改排老街溪為現實考量
然解決方法為何呢?基於當初政府的設廠考量,要求華映友達撤廠是不太可能實現,最多只能要求載走廢水,為解決霄裡溪汙染問題,對此環保署的反應為,將廢水改排位於桃園縣的老街溪,由本為丙級河川之老街溪承受風險,這是在兩害中取其輕的現實考量。
3.本組發問抗爭活動的需要、效果與目的?
(1)抗爭活動需依事件的性質作考量
抗爭活動為一種激烈手段,藉此讓廠商關注,以進行理性請求。但並不是每一種社會事件都需藉此達到目的,在溪裡溪事件中訴訟當事人標的明確,華映友達本來應該在宏碁智慧園區內設廠,既然為科學園區,即使汙染有少有人反對,其實台灣是模仿美國矽谷科學園區,美國矽谷也因為工廠林立造成當地汙染非常嚴重,而因此成立矽谷毒物聯盟加以管控,但是華映友達的廠址卻位於園區外,這是非常明顯的錯誤決策,造成當地民怨,所以即使不抗爭,也可達到目的。
(2)與樂生案的抗爭比較,爭議性質較低
4.政府對工廠汙染的防護措施反應慢
台灣目前還用幾十年前的檢測標準,檢測霄裡溪水質,當然對新興的有毒金屬無法完全測出。在這點上可看出政府對設廠之防護措施嚴重缺乏,往往採取事後處理態度,需等到有人生病,政府才會積極處理,對此人民只好自力救濟。
5.霄裡溪工作隊對當地居民的生活調查?
(1)藉由調查渲染霄裡溪事件
其實作當地居民的生活調查,最主要是讓大家都知道霄裡溪被汙染了,藉由這種人際傳播的力量,無形中會廠商造成很大的壓力。
(2)證據的蒐集
霄裡溪團隊製作了調查表,希望藉由用水習慣前後的差別及身體狀況的調查證明病發因子與溪水汙染有關。
(3)與當地居民的溝通
霄裡溪工作隊青年起初與當地居民溝通時有很大的隔閡 ,在此溝通能力扮演了很重要的一環。
6.霄裡溪青年工作隊對新埔愛鄉協進會的支持
公文的撰寫與幫助、幫忙做霄裡溪沿岸居民的調查報告
7.霄裡溪工作隊青年投入環保運動的緣由?
其實大部分都是在巧合下進入環保運動,經由一次次的參與經驗,而對人生有了另一種的理想:除了自身本業外,還可以為社會貢獻多少,還可以產生多少的感動,這些都是自己人生規畫中很難得的經驗。
台灣環境行動網
駐點計畫
8.社區參與計畫
當地居民能力有限
9.媒體的影響力?
媒體的傳播是社會抗爭運動中很重要的助力,但迫於現實政治環境壓力,媒體不能太囂張,由於霄裡溪事件較單純,證據汙染明顯在加上調查的渲染,就足以達成目的。
10.CSR企業社會責任
宏碁犯了一項很大的錯誤,在國外開綠色會議,強調重視企業責任,但是回到台灣卻未盡環保責任,當然引起民眾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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